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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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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4517什么是编号?

工资待遇问题

我在当地的事业单位上班,是一名自收自支人员,签有劳动合同,已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但未交住房公积金。

从2011年始至今只给发月工资1846元,近几年物价上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每月只有1846元的收入,连日常生活都难以维持生活特别拮拘。

曾多次向领导反映且无济于事,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14759...河北
[咨询时间:2015-10-2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5-10-25 06:48
曲延兴
可以提出辞职,找别的工作。
杨玉刚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75325727
积分:10993
]
回答时间:2015-10-25 09:35
杨玉刚
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同样工种的平均水平就属于合法的。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5-10-25 09:35
高宏图
应当享受工资调级等待遇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5-10-25 12:48
闫建秋
结合自身情况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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