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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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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4339什么是编号?

工伤鉴定,

还有2,3天就应该工伤鉴定了,用人单位也没给通知啥时候去,准备些什么东西。

不知是什么意思,用人单位是不是故意拖延工伤鉴定,或不准备给受伤职工做工伤鉴定呢?那样的话,用人单位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谢谢。

补充说明:
律师,你好。工伤认定已经作了,下边是做工伤鉴定。评残
咨询者:longteng...河北
[咨询时间: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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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5-10-21 15:43
高宏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朱骏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382370365
积分:8236
]
回答时间:2015-10-21 20:09
朱骏
可以拿着工伤资料,自己去劳动鉴定部门做工伤评残鉴定。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80
]
回答时间:2015-10-22 00:32
闫建秋
可以向工伤认定机关通过鉴定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材料并配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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