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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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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3584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问题

爱人家:

老人(爱人的姥爷和姥姥)都已去世,留有一套房产,位于广安门外附近(价值大约为300万元),房产证所属人为姥姥。

老人有一儿两女,两女都有配偶和孩子,一儿只有配偶。

两年前一儿、一女(姨和舅舅)都因病去世,只有另外一女(爱人的母亲)在世,(其余两位继承人是舅妈和姨家的妹妹)现三家正在协商房产分配问题,请问按照法规该套房产应如何分配?

(据姨家的妹妹说:她已向舅妈(舅舅已去世)写过弃权保证,放弃财产继承,这样合法吗?

咨询者:fa214759...北京
[咨询时间:2015-10-08
悬赏分:
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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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5-10-08 11:43
曲延兴
由老人的子女继承,老人的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由老人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10-08 14:54
牛国荣
由你爱人和一女的子女均等继承老人的房屋。放弃继承权声明在两位老人去世后发布的情况下,该放弃有效。所以目前只有你爱人有权继承两位老人的遗产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10-08 21:30
李保忠
可以诉讼解决。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10-08 21:51
刘子若
遗产应当由老人的子女按继承法进行继承,已经承诺放弃继承的不再继承。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5-10-08 22:53
赵江涛
按法定继承,可以放弃财产继承
李佳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5101031230
积分:7661
]
回答时间:2015-10-09 10:50
李佳
老人的儿媳,若在丧偶后仍赡养过老人的,则儿媳也能有一些继承权,若儿媳丧偶后未再赡养过老人的,则不享有继承权。已去世的女儿,由其子女代位继承他们母亲的那一份继承权。另一位在世的女儿(即你丈母娘)有权继承。因此本案究竟如何分割比例,可能需要各方出示相关证据来划分。因财产数额较大,还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建议聘请律师较为稳妥。此外,房屋继承,你丈母娘究竟是要房还是要钱等具体策略也是需要细致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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