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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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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3301什么是编号?

不给辞职

我从6月29到这边上班,他们说试用期1-3个月,我9月29辞职,我说我上到10月1走,他们不给我辞职,说必须招到一个人才可以走。

怎么办?

咨询者:fa214759...安徽
[咨询时间:2015-09-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朱骏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382370365
积分:8236
]
回答时间:2015-09-30 09:42
朱骏
追问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是3年以上的,那么你确实不能说走就走,须要等一个月。但你公司说必须找到一个人才能放你走,这个情况是不合法的,只要过了这一个月,即使他们没找到人,也必须批准你离职,这就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9-30 15:01
李保忠
可以走人的。
张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5256980580
积分:871
]
回答时间:2015-10-05 09:00
张炎
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是3年以上的,那么你确实不能说走就走,须要等一个月。但你公司说必须找到一个人才能放你走,这个情况是不合法的,只要过了这一个月,即使他们没找到人,也必须批准你离职,这就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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