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内江人,老板叫我帮他叫人修坟地,在我叫的人又叫了人,那人受了伤,我们镇上法庭判好了,但是老板又不服,(老板70,我20;叫人的5伤者5;)在上述,现在老板在起诉书上是说我要付主要责任,上诉到内江中级人民法院。
请问,我应当怎么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