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妈妈过马路时被一辆由陆川至玉林的客运车撞伤,导致她生活不能自理,肢体残疾,语言失调。
当时责任分成是五五分成,医疗费花去8万多客运公司不愿再治疗,一次性赔偿3万,后期治疗全部由我们付。
2009年因赔偿问题我们上诉两次,陆川县胜诉,玉林市败诉。
请问这么多年我们还可以上诉不,像我们的家庭有免费的律师援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