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果贩来广东云浮地区收购桔子,在云浮地区长春果贩雇用了事故中的死者去广西苍梧沙头镇收购桔子,死者负责看果农摘下的果没烂果,然后是果场老板联系了他本村的拖拉机来装运出去大公路,但运费就分前段路由果场老板负担.后段路就由果贩负担,就在最后装运的那车桔子死者就跟乘拖拉机出去大公路,拖拉机在后段路因车辆系统失效翻侧压到了乘车的死者当场死亡!事故交警认定司机负全部责任!但车辆保险过期没续没钱没能力没财产执行赔偿!果场老板推出事路段不是他负运费的他没责任!但出事故后那雇佣死者的长春果贩就跑了!我作为死者家属根本就不清楚也从没见过他们!要我受害家属提供他们工作经过细节!我是死者的家属怎么可能跟着死者去干活呢?那果场老板分明推舍责任我是不在场的受害者家属那里拿证据辩驳这样公道吗?请问法律定的各项赔偿我该向谁讨?是不是没财产就要等有才会有得赔?如果他一辈子都没有呢?国家就这么保障受害者吗?请问受害者那里得到保障和公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