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到法院解决。共同财产平分。
你好,我和我老公准备离婚,因为感情不和,结婚好几年了不出去上班找工作,还欠了外债4万余元,那两天债主找了几个小混混找上门来要钱来了,说是不给钱就卖房子,最后经协商20天后我把4万块钱帮他还上,他把房子给我,但是现在涉及到这套房产有点分歧,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公公留下来的,是单位房,小产权,(我也知道小产权房不能买卖,并不受法律保护)。
他老人家也没有留遗嘱,所以现在这套房子有我老公他姐姐和二姐的份,最后我老公去找他姐姐和二姐准备签署一份放弃遗嘱的委托书时候,他姐姐反悔了,说是她把4万还了,把房子过户给她,这种情况的话,我肯定不愿意了,最后就不了了之了,现在我就想干脆点离了婚,对了我们还有个10岁的儿子,他在我娘家居住的,并在我家那边上学了,为了我儿子,我想给他争取点财产,我怕即使法院判了每月他爸给点抚养费,他爸也做不到,因为10来年了他就不上班,我已经不敢相信他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