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雇佣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
我的父亲是村里的一名农民工,跟着甲乙丙这三个人在村里盖房,甲乙丙负责去外面联系瓦匠活并通知大伙干活,这个建筑队共有十多号人,包括包工头(甲乙丙)还有我爸,包工头与我爸及其他人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只是口头约定说大伙挣钱大伙分,但事实上我爸就是按天记工资,一天150元,他们也是,不是按照承办工程的总钱数除以总人数,而是每天固定工资,包工头没有任何营业执照,当然找来了活他们自己也干,但是如果涉及到工资的问题,就是去甲乙丙三家都可以要出钱来,现在我爸爸在干活时从房上摔下来发生伤害,造成右脚踝开放粉碎性骨折,现在北京一家医院治疗,但这三家却说和我爸挣得是一样的工资并且他们也干活不承认属于雇佣关系,我想咨询一下各位现在可不可以找当地劳动局或者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定一下是否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只能通过诉讼走法律程序,请各位仔细讲解,不吝赐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