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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祖母房改房,其父购买,产权人为男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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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2244什么是编号?

男方祖母房改房,其父购买,产权人为男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一男,其祖母离休后,由其祖母单位分配给其祖母一公租房,该先后由其子女及孙子(该男)夫妻居住。

现该房屋由该男夫妇居住。现该房屋由该男夫妇居住该男婚后第二年,该房屋在承租十几年后房改,由该男父亲(与该男祖母在同一单位工作)出资代其祖母购买为个人所有。

在办理购房手续时,按照其祖母(及其父)单位房改办的意见(也同样是其祖母及其父的意见),在购房的单据上,将购房人的名字写为该男的名字(即该男实际为名义出资人、名义购房人,该房屋是其祖母、父母出资购买并对该男的赠予)。

此后,核发下来的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所有权人》为该男。

现该男婚后第八年,与其妻正在办理离婚。现该男婚后第八年,与其妻正在办理离婚在协议离婚阶段,女方在得到该男协议离婚补偿一笔巨款的承诺(一纸协议,但该男并无婚姻法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及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后,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该房屋、车辆、全部家电家具(均为男方父母购买)及存款等。

请问,女方的这一诉求合理吗?协议离婚阶段男方签下的离婚补偿协议有效吗?法院会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法院会支持女方要求离婚补偿巨款,并分割房屋、车辆及全部家电家具等“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吗?

咨询者:金石吉林
[咨询时间:2015-09-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朱骏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382370365
积分:8236
]
回答时间:2015-09-09 09:35
朱骏
一、如你所说,在婚内由男方家长出资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本律师认为这算男方父母对男方明确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房产证上名字的登记就很好证明了这点,同理如果连车子也是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那么也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另外,由于家电家具无法证明是男方父母对一方赠与的明确证明,应当属于共同财产。最后,可能存款这个有点复杂,需要证明里面的存款哪些是父母赠与的,哪些是自己在婚内存的,这个可能需要去银行拉清单逐笔分析。
二、只要该离婚协议未违反公序良俗,不存在可撤销的事由,那么就是有效的。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很可能会将该证据出示,因为据本律师的专业分析,房子车子应该是分不去的,女方只拿到一点小头(诸如家具家电,一点存款)等,心有不甘的,追问一句协议内容是什么,如果是附条件的离婚协议,只要在未满足离婚协议上所约定的情形,那么女方就无法根据协议的内容来索要补偿。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9-09 12:27
李保忠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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