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可作为其父的代位继承人,参加爷爷财产的继承。
孙子不是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第十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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