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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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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我于2013年10月到单位上班,试用期2个月,签订1年合同(2013年10月-2014年10月),合同到期后单位未与我续签合同,但是社保一直在缴纳,现在不想在公司做了,能不能找单位要补偿,并且我们社保是从试用期后2个月才给买的。

我是安徽合肥的。

咨询者:fa214759...安徽
[咨询时间:2015-08-23
悬赏分:
解答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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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田小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8014005303
积分:4070
]
回答时间:2015-08-24 09:09
田小平
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自上一次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次月开始至今的双倍工资。
可以先和单位协商索赔,协商不成时可以到公司所在地提起劳动仲裁。在与公司协商、或提起仲裁之前,必须收集好合同以及合同到期后你仍然在公司工作至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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