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与公司接触了劳动合同。并开了离职证明。
开离职证明时候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
上面写到: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照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当时由于受到公司领导胁迫。签订了这份保密协议。但是事实公司并没有给试用期上社保。这样的画。去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 我是赢不了的。因为已经签订了这样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