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劳动报酬中,:经甲方分配制度,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4042元/月,今年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后,将我合同初始工资定为3242元+绩效奖金。
理由是我合同签订的工资包括特殊津贴1600元(但合同上没注明,津贴的定义来自单位的文件),现绩效改革后要扣除特殊津贴的50%作为基本工资,也就是3242元。
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合同工资包括绩效奖金,如果不包括是根椐合同法哪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