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年的小房子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其他两套房子属于你父亲与a女士的共同财产。
您好,我是一名三十岁的男士,我的父母在我五岁的时候,也就是25年前离婚,离婚后,父亲得了一套小房子,房票子是他的名字,我的抚养权也判给了他,但是我这25年并未和他生活在一起。
离婚一年后,父亲和a 女士再婚,对方离异带一个男孩小c,父亲和a女士搬离了当时的小房子,而我成人后搬入到当年房子里。
现在,他们居住的地点回迁,他俩共同出资,父亲和a 女士名下各一套房子,面积一样大小,楼上和楼下的,我和小c并未出资。
现在两个人要闹离婚, 请问这三个房子应该如何分配!是不是当年的小房子属于我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