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是否作废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50258什么是编号?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是否作废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是否作废。

咨询者:fa214759...新疆
[咨询时间:2015-08-0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5-08-04 13:22
田忠贵
这个已经作废了,现在是《工伤保险条例》,但基本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劳动者受伤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即使劳动者在工伤过程中违规操作,单位也要承担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