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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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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0178什么是编号?

专利维持

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

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咨询者:QQ190713...北京
[咨询时间:2015-08-0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08-02 11:58
牛国荣
已知
杨玉刚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75325727
积分:10993
]
回答时间:2015-08-02 15:54
杨玉刚
按照要求及时交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08-03 20:48
刘子若
知道了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5-08-04 11:25
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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