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2013年在原宅基地上拆掉老房子建的新房子,门前有一条一直以来就有的公共道路,今年,我住房前的人家拆掉他自家的老房子开建新的住房,占用了一定的公共道路位置,二楼以上更是占用了公共道路上方的空间位置,对我家人及各位村民进出路过十分不方便,协商不成,请问这样的情况该向哪个部门报告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