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女,安徽省池州市人,87年的,未婚。
在一私人公司从事文员、出纳等工作,工资2000元/ 月。
2013年在上班时从楼梯上摔下致颅脑大出血。2013年在上班时从楼梯上摔下致颅脑大出血先已认定工伤,并作了伤残鉴定为四级。
现在请问下律师先生当事人能够享受多少元的赔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