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半年内出现两次车祸,第一次车祸是7月31号受伤,头部开颅手术,第二次车祸是11月20号,断肋骨,年初做了一次鉴定,鉴定结果六级,对方不认可,经法院抽签做了第二次鉴定,鉴定结果降了一级七级,请问法院会以哪次鉴定结果为基准,如果我对第二次结果不认可,请问有何方法申请?以湖南的标准一级的差距相差多少赔偿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