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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两个星期辞职,单位以必须交罚金为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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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9510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两个星期辞职,单位以必须交罚金为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七月五号我跟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七月21号我因为急事提出离职,因为没有按照规定提前三天,所以我并不打算要求公司支付这两个星期的工资,但是公司说要办理离职手续必须交罚金。

合同上有写,试用期内离职要缴纳1000元所谓招聘费和5000元培训费,但我入职两个星期内受到的所谓培训也只是老员工对我进行指导,而且时间总计不超过五个小时。

对于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我该怎么处理。

咨询者:fa214758...北京
[咨询时间: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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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07-22 10:48
牛国荣
单位行为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07-25 14:28
刘子若
单位要求处罚的罚金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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