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您好!
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请问:在离婚时,双方都不清楚对方具体的工资、奖金等收益以及各自在银行里的存款数额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