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我老婆于1月15日中午从单位上送到xx医院急诊,到晚上即16日凌晨2:15剖腹探查做了肠扭转复位手术,住院21天。
在不知情(肠道手术复位紊乱而造成不全性梗阻,出院前一天,腹部检查就有胀气)而出院。
先后到附近医院保守治疗两次住院共15天;然后又到肛肠医院保守治疗住院共10天;后来又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简称重医)保守治疗住院共10天。
期间多次到西南医院、新桥医院、重医看专家门诊,经检查肠道紊乱不全性梗阻,建议保守治疗,开药吃药长期不见好转,就跟手术出院是一样腹部有胀气,体征从原来的52kg下降到36kg。
而今7月10日在西南医院进一步检查,肠道紊乱,剖腹手术,发现第一次手术复位时,肠道紊乱造成不全性梗阻,梗阻口小造成肠前端胀气肠壁增厚增大,直径比正常肠管大两倍多,至今尚未出院。
请问我可以找xx医院维权赔偿吗?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