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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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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9027什么是编号?

关于交通事故

你好!请问关于交通事故护理费的问题,构成伤残的护理费计算至定残的前一天,法律依据在哪里?可以麻烦给我发一个链接吗?

咨询者:fa214758...湖南
[咨询时间:2015-07-1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田小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8014005303
积分:4070
]
回答时间:2015-07-14 10:55
田小平
你好,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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