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贪污罪起诉,一审判了11年。检察院立案贪污罪起诉,一审判了11年不服上诉,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已经3个月了,打听到检察院不予起诉了,把案子移交公安机关,这是什么意思,检察院自侦案件,为什么交给公安?当事人在看守所已经14个月了,现在已经得知消息检察院移交给公安机关做其他处理。
是不是想要找个处罚顶了当事人在看守所的时间呢.现在公安机关有权利放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