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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不给上保险,转正后也不给补,这种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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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8643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三个月不给上保险,转正后也不给补,这种是合法的吗

试用期三个月不给上保险,但公司可以代缴,同时自己的部分和公司缴纳的部分都要自己交,转正以后公司也不给补交,这种合法吗?

咨询者:fa214758...北京
[咨询时间:2015-07-06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5-07-06 07:44
李建成
你好,不合理,可以协商解决。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07-06 08:59
牛国荣
单位和个人各自缴纳各自的比例,否则单位行为违法,协商补缴,不成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5-07-06 15:49
赵江涛
不合法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07-06 20:58
刘子若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5-07-07 10:08
齐志龙
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5-07-11 17:16
刘雪梅
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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