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搜集相关的证据,到法院起诉,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退还多余的房租。
第一 3年长租约,只租赁了11个月,半年缴纳一次,租赁费用缴纳到2016年2月底,房东卖房提前收回房子,只肯赔付违约金。我要求赔偿安装的防盗窗费用。
第二 我租了2套房子签订2个合同3年,同一个楼面,其中一套房东卖掉强行收回,其中一套要求我必须租赁不然要我赔付违约金。我不想继续和房东租赁房子,2套房子都不想租赁。但是房东不肯赔付2套房子的费用。
第三 房东借口缺钱要我提前2个月支付了半年房租,然后不到一周就开始卖房,我可以提出房租欺诈吗?
第四,1套房子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除了支付我违约金,我如何要求赔偿金呢?
赔偿金是否用合同举证把2套房子的防盗窗费用和封阳台费用和1套房子违约金一起算赔偿金呢?
注意:房东的房子属于动迁房,3年内不可以买卖,现在出售属于私下销售房子。期盼解决问题,十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