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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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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7608什么是编号?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规定在那个文件中?

咨询者:fa214758...北京
[咨询时间:2015-06-1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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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06-17 15:43
牛国荣
各地劳动部门的文件规定,可以劳动部门查询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5-06-17 21:10
齐志龙
按照不低于本市或个人本人工资80%给付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06-18 23:13
刘子若
到劳动部门查询规定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5-06-21 21:52
刘雪梅
可以向劳动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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