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其他 > 

他人侵占个人财产不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6594什么是编号?

他人侵占个人财产不还,

被告刘女士系开发商张某母亲,在2009年张某同郭某开发本商城,2010年秋整体工程结束后,张某和郭某让我完成扫尾工程,我接下工程做了一年多完成后,项目部没钱结款,后来地下室车位改成车库,将11-12号车库南边的一间车库以4万元的价格抵给我,以车库抵顶扫尾的工程款,并且本工程项目部还给我出具了收据,以资证明该车库是抵顶工程款给我的。

可是现在该库房被被告刘女士霸占,态度刁蛮,几经商量都没有答应给我库房钥匙,严重的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您能告诉我这场官司有没有完胜的可能 ,该这么打这场官司 ,还需要找一些证明我车库的证据吗?

咨询者:fa214758...河北
[咨询时间:2015-05-3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5-05-31 16:53
田忠贵
如果证据确凿充分的话,可以胜诉,但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如果刘女士是合法取得的车库,那么你很难胜诉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5-05-31 18:46
闫建秋
收集证据,结合法律关系和证据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5-31 20:40
李保忠
只有到法院诉讼解决。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5-06-01 07:58
高宏图
根据收据等证据起诉维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