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我叫:许百力,现年60岁,系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帽山社区莲田村村民。因福建华力伟业置地房地产开发商强拆房屋,强砍百年老榕树一棵,特依法提出控告,请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基本情况:
我父亲(许宗启)1984年分的由政府土改中没收的房屋11间,按照法律拥有房屋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011年11月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和帽山社区村干部,以建(成功国际会展中心)名义,需要拆迁房屋。就测量房屋面积及房屋附属物统计。后面因为未继续协商,不了了之,也没有补偿和签订相关协议。
事情经过:
然而2015年3月21日凌晨3点左右。在尚未通知我情况下,福建华力伟业置地房地产开发商,动用社会闲杂人员10几名。以控制房屋人员。非法强制拆除我在(南安市柳城街道帽山村成功国际会展中心后面)2处房屋(丁书房,糖房)共3间,约100平方米以及我房屋门前一棵百年老榕树被强行砍掉。(冠颈直径约2米以上)覆盖面积约100来平方米。
2015年3月21日早上村民通知我房屋被强拆,我也才知道,并且也报警,随后南安市柳城派出所也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然而2015年5月6日凌晨3时左右,福建华力伟业置地有限公司再次组织黑社会100来人,动用3辆钩机,2辆吊车。再次强拆我房屋2座,7间房间月300多平方。被我及其其他住户当场抓到施工人员3名,移送柳城派出所当时出警的民警。但至今公安部门也无任何答复,福建华力伟业置地房地产商或街道办事处也没有相关人员过来以我协商赔偿情况。犯罪分子能在逍遥法外。征地是政府的主体,在南安为什么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这样自由,无法无天多次强拆房屋,损坏私人合法财产啊!!!!是政府部门的不行为,还是公安机关助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和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