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交了保险费760元,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122000.00元。
在保险期内,原告驾驶机动车撞伤了两个路人,给予两路人共43020.70元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后来,被保人(原告)向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用总额3639.40元。
在这次事故中,原告写诉状书,到底应该要求保险公司陪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