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生病,找同事代班时受了伤,手指被夹断,同事是之前一起工作的同事,现在已经不在本厂工作,但是她经常在本厂给人替班,受伤时机子有些问题找人修了还是不行,最终手指夹断做了手术住了院,算是工伤么?由谁负责?医药费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