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昨天突然告诉我去一个公司签个字,他说要贷款,金额是12万,我到了以后没直接签,而是问了下他们公司的工作人员利息的计算方式及还款期等信息(我问了一下,但是他支支吾吾的不说,我就觉得有问题了)本金是12万,三年还款期,每月需要还5500元左右,其中3000是本金,每月固定2500是利息,即使本金还了一部分也是按照2500算的,三年下来共计是需要8万左右的利息,请问这个算不算高利贷?他们工作人员让我签字的协议上写的是共同承担还款,如果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是不是要从我这里还钱,这个协议现在我没签,就说要考虑考虑,然后把写着我身份证信息的纸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