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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待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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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3758什么是编号?

债务追讨

律师你好,我像您咨询一件事,我们是2007年卖给他人的蕨菜款,当时说短期就给,一直到现在都没给 在这期间在2009年起诉过,因为他当时钱蕨菜款钱的有很多人,当时调节是按百分之五十给就算勾销了,有一部分人同意了,不同意的就2-3年按百分百给,我们同意的是 2-3年后按全额给,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什么书面答复,我们就撤诉了,一直到现在都没还钱,在这期间一直都在想对方要钱,他也承认欠我们的钱,就是一直在往后推,请问一下律师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再从新起诉欠条还生效吗、欠条的格式就是,欠条 人民币的金额,下边是欠款人的名字,和日期,没有规定的还款日期,请律师耐心的帮我解答一下,望速给解答,谢谢。

咨询者:fa214758...吉林
[咨询时间:2015-04-06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鹰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9181922333
积分:1172
]
回答时间:2015-04-06 07:16
李鹰
你可以随时主张债权
李晓贵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603987465
积分:1997
]
回答时间:2015-04-06 17:43
李晓贵
没有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开始计算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4-06 20:38
李保忠
建议诉讼解决。
张仁忠律师
[地区:江西-九江市
手机:13870277284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5-04-07 14:58
张仁忠
可以重新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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