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市区楼房政府2010年折迁立项.一直没进行.到今年2015年3月16号又来我区征迁.可赔偿标准依据的是旧的2003年的折迁条例.我们要求用2011年国务院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他们说不适用.这种解释对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