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无故解雇,并找一些比如考勤等理由,可事实是迟到的扣钱了,并且是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迟到扣款都会在每个月的工资单上显示,并且次数不多,还去查停车记录,可是我并不是每天都开车上班的,就找这些滑稽可笑的理由不予赔偿,并且想拖至合同期满解雇,这样的情况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如果合同期满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