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不当得利和你说的是两种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离职后公司财务打错两千块钱到我卡里,原本是我替部门报销的一笔费用,明明写了收款人账号,但是公司财务弄错。
财务主管私底下叫人传话给我要我返还这笔钱,我没有返还给她。
我的理由是,第一,公司并没有向我证明这笔款是公司打的。
我的账上只有金额。我的账上只有金额第二,公司并没有以公司的名义向我追要这笔款,财务主管自己办事不利,不想承担责任,都是她个人或者托人转告我。
问一下如果公司告我不当得利,我的胜算有多少?官司该怎么打?还有不完整的微信聊天截图可否作为证据起诉我?
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合同签了以后都是空合同,公司可以随意更改工资,合同没有给员工一份。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扣工作服钱和绩效钱,无高温补贴等行为是否违法劳动法?我如果要反起诉公司,需要搜集哪些有利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