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报案。
1、一月前,朋友母亲在厦门某工地施工,因厂方安全隐患导致摔伤,盆骨骨折。
2、住院期间手术费用和医疗费用已有厂方承担。
3、入职一月不到,大概二十多天,未签订劳动合同。
4、手术刚刚做完,病人刚刚已出院。
5、询问过医生,要等骨头长好之后才能做伤残评定,目前还未评定。
6、厂方提出私了此事,但给出赔偿金额和伤者未能达成一致。
7、因为住院期间费用由厂方提供,所以住院期间的费用单都在厂方手中。
8、厂方给出赔偿费用为5-6万。
9、由于伤者家中条件较差,年龄偏高,回复较慢,且为女性(已生育)。经过这次事故后,担心对以后的再就业产生影响。
10、因为快过年了,担心厂方过年放假,将病人置之不理,想尽快处理此事。
11、询问各位律师,此种情况,可赔付多少款额,最高可赔付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