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向法院起诉,按其协议执行,继续履行租房协议。
情况: 我与厂房(二房东)签好了合同,到期日期为2016-12-15,二房东与一房东的合同到期也是2016-12-15,但是现在二房东提前与一房东解除合同了(因为本地址可能将于2016拆迁的问题),然后二房东把我和一房东找在一起达成口头协议,合同重新与一房东签,条款不变。
第二天,一房东改变主意了,他要坐地起价,租金增加1000元/月。
请问我如何维权?有胜算吗? 我去诉讼他们,按道理买卖不破租赁对吧,不能说二房东与一房东解除了合同,我与二房东的合同就自动解除了吧,他们解除时我并不在场,也没有让我参与,是事后来找的我,这样我有胜算吗?我还有几万块钱的装修费,如果在不满意合同期之前就想让我解除合同,那这几万块钱的装修费谁赔?
谢谢
请联系,沈先生,深圳,龙岗中心城,13715389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