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前借款人通过借条向贷款人借款,用于开办工厂,并且借条中写明每年给贷款人分红,但是2011年后借款人消失,贷款人没有收到任何借款以及分红。
现在贷款人有什么方法处理,可以起诉借款人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说借款人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