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两年,发现现在性格不合,一开始她天天吵着要离婚,现在我同意了,她说如果我真要离,她也和我离,她父母也同意,现在关键就是说我们4月份借了25万办了一个厂,钱是通过她父母借来的,借条是我老婆写的,字是我签的,然后钱呢是给我老丈人的,现在厂我也不要她也不要了,然后这个债务应当由谁来偿还,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是共同债务这个债务应当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