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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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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6637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

2012年3月我单位与另一单位资产重组为命,解除无固定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

条件是被安置到重组单位上班。条件是被安置到重组单位上班重组期间,原单位停产9个月后,恢复生产。

我到原单位上班,8个月后单位歇业清理,2014年10月告知经济补偿1个月工资,工资发到2013年9月保险也是。

与重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重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013年1月与重组单位签盖人力资源部章的劳动合同。

合同至今没发给我。合同至今没发给我恢复生产后工资是原单位发放,社会保险以原单位名义缴纳。

请问我与重组单位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单位停产期间,大部分中层干部到单位值班,仲裁获得双倍工资,另聘请保安公司人员到单位值班。

是否侵害我劳动权利?有哪些赔偿?谢谢!

咨询者:fa214756...江苏
[咨询时间:2014-12-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200
]
回答时间:2014-12-09 22:31
刘建平
新合同是有效的。
戴雅静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328191215
积分:11660
]
回答时间:2014-12-10 11:28
戴雅静
您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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