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父亲一个人名字,但是他2007年去世了,现在想改我母亲名字,但是房产局说要按遗产继承来做,要提供公证证明,公证行说,所有继承人都必须参与,我们是兄妹俩,我哥也刚去世,不过他已婚,还有个领养的3岁女孩(户口本上有领养小孩的户口,但是不知道是否有领养证,可以肯定小孩是我嫂子妹妹超生的),这种情况是否要我和我嫂子确认放弃遗产才可以产权证改我母亲名字,如果不经过我嫂子可以吗?因为这个孩子领养根本没经过我母亲同意,他们自己拿户口本凭孩子出生证去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