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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工程事故算是工伤吗?作为厂方需要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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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608什么是编号?

这样的工程事故算是工伤吗?作为厂方需要怎样处理?

2010年12月3日我公司厂房漏水需要检修,因此从外面叫来工程队承包修理,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

在修理过程中有一位工程人员从8米高的楼顶处掉落,经抢救现已无生命危险,因工程队无钱支付医疗费用,此费用暂由我公司垫付,请问此次事故的责任因怎样划分,后续我公司应怎样处理?(经了解,该名掉落人员无从业证书及相关经验,为包工头当日因缺乏人手而从外叫来的)。

咨询者:yg124n浙江
[咨询时间: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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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田洪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944200
积分:14799
]
回答时间:2010-12-06 12:47
田洪涛
不属于,承揽法律关系。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0-12-06 12:50
李雪梅
如果你所说的工程队是一个有相应质资的企业,虽然你们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口头协议,而且前来维修的人员是对方派来的,那么人员的伤亡应由对方承担,你公司所垫付的医药费用应由对方偿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厂可以起诉追讨。如果对方是一个没有质资的合规企业,那么受伤人员的损害则由你们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刘晓东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346159111
积分:224
]
回答时间:2010-12-07 15:45
刘晓东
如果属于承揽关系,则由承揽方承担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则由你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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