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正常形势,乙方强行并道刮了我的倒车镜,乙方是公交车可能没感觉到没停车就走了,我追上她别停了她,因她态度蛮横,我车上人用矿泉水瓶砸了她,然后就撕扯在一起,她就坐在地上,110来了就让救护车把她拉走了,她住院8、9天,没检查出问题,她一直说头疼,医药费花了7000多,大夫让她出院休息15天,她要求我们赔偿叁万多,派出所让我们赔偿壹万多,我想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