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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医疗期不能解雇员工规定而恢复劳动关系的话,损失更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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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2898什么是编号?

利用医疗期不能解雇员工规定而恢复劳动关系的话,损失更大吗?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了快邻近六个月时,单位听说我身体不好,因此找其他借口抢先通知我试用期没通过,解除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对方根本就没和约定录用条件。

因此我手中有两张牌可以诉讼,1、没有录用条件的约定而违法解除而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工资。2、违反医疗期不得解雇员工的规定而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工资。

但我不知道哪张牌更合适?听说以未约定录用条件属非法解除的理由打官司,如果单位以“岗位取消”理由、无法恢复的话,有时不会得到仲裁支持,只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但如果要以医疗期不得解雇的规定来打的话,虽然更加可以顺利恢复劳动关系,但会不会给予单位利用只需支付“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条款的大便宜?

补充说明:
本人手中有医院的诊断。
咨询者:fa214756...北京
[咨询时间:2014-10-24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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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10-24 12:09
李建成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10-24 12:16
赵江涛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10-24 13:00
牛国荣
聘请律师提供代理确定具体操作方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4-10-24 13:44
刘子若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李莹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0587816
积分:3302
]
回答时间:2014-10-24 13:54
李莹
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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