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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企业部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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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2733什么是编号?

养老保险企业部分补缴

我公司2013年1月已经给职工按照最低基数1706缴纳了养老保险(职工工资没达到最低基数只有200元),由于额外的工作,给职工多发了额外工资2000元。

地税局查出后,认为额外工资应补缴保险,应把2000减去1706后得294元,按照294元的22%补缴企业部分保险,请问这么做合理吗?多谢!

咨询者:fa214756...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4-10-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0-23 17:34
李保忠
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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