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诉讼积极解决。
我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公司,我和另一朋友占2成股比,另一朋友占6成,我们三个人去年7月份签了合作合同,合同上写着合同满期期间不得中途退出,但是并没有写具体满多长时间,今年7月15日满了一年,我要求退出了,他们也同意了我的要求,把销售利润和费用支出也已经算好,但是,现在他们两个人说:店面当初的装修费用、装饰品和其它的东西购买费用,不能算给我,没有一分钱,因为这已经是耗材了,还有就是店面和仓库的家具库存成本有12万的货品,他们也不分钱,一定要我拿属于我的同等金额的家具,我想问一下,这些里面,有哪些是我应该或者是可以拿回来的?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