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拿着一份11年和12年有本部门所有员工的和经理签名的考勤给人事部看,问他是否承认我这两年的存休,并要求他要么给我休息要么给我按存休天数发给我工资,但是人事部说没这份考勤他们不承认,如果我拿着这份两年前的考勤去劳动仲裁作为证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