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约定,债务人拿可以(销售的物质)办理法律手续到债权人名下,债权人已同意债务人销售,得到的资金用于归还部分借款。
债权人不配合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债务人不再履行债权人的借款合同义务。
请问这样约定不履行的是否指不再还款呢?